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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临港新片区2024年度“临港科创新锐”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

2024-01-31 15:20:27

关于开展临港新片区2024年度“临港科创新锐”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


临港新片区各镇、各开发公司、各有关单位:

为构建完善临港新片区企业梯度培育体系,进一步激发科技创新内生动力,展现新片区不断集聚企业和孵化创新活力,现就开展临港新片区 2024 年度“临港科创新锐”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一、推荐基本条件


1、推荐企业原则上是 2021 年 1 月—2023 年 12 月期间注册登记的科技型企业;
2、企业主营业务要从事集成电路、人工智能、生物医药、民用航空、高端装备制造、智能网联汽车、新材料和新能源八大产业,或符合空间信息、新型储能等未来产业发展方向;
3、企业工商注册地、实际经营地和财税户管地在临港新片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且企业实地经营的研发办公面积不少于500m²,或生产厂房面积不少于 2000m²;
4、企业拥有研发领军人才,核心研发团队不少于 20 人;且 2023 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不低于 15%,或近三年研发投入总额占主营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 15%;
5、企业主营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,其关键核心技术在自身产业领域应具有示范带动效应,且拥有一定的商业应用场景与市场化前景;

6、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、质量、环境污染事故,未发生偷税、漏税行为以及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。

二、工作要求


1、请各镇、各开发主体积极做好企业排摸与推荐工作,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填报《2024 年度“临港科创新锐”企业推荐表》(详见附件);

2、请各镇、各开发主体要切实做好指导审核推荐工作,对企业填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,并于 2024 年 2 月 25日前将盖章扫描版《2024 年度“临港科创新锐”企业推荐表》反馈至临港新片区管委会高新产业和科技创新处(word 版本同步发至邮箱)。


联系人:钱 玮 15026503596

李奇奇 15800753515

邮 箱:qianwei@lingang.gov.cn


附件:2024 年度“临港科创新锐”企业推荐表


中国(上海)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

2024 年 1 月 24 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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