宝山区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认定管理办法

数据来源:科新咨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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📋 申报条件

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 5000 万元(生产性服;务业企业不低于 1000 万元),或者企业新增投资 500 万元以上;同时已承担本区重点项目,或者获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。;企业上一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不低于 200 万元,;且占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3%,经济总量规模超;过亿元的比例可不低于 2%。企业上一年度拥有技术开发仪器设;备原值不低于 200 ;企业上一年度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 10 人。;申请年度前的三个年度内,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取的知;识产权不少于 3 件(含专利、软件著作权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;有权)。;3
主管部门
技术中心;上海市宝山区经济委员会
资助金额
1、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 5000 万元(生产性服;务业企业不低于 1000 万元),或者企业新增投资 500 万元以上;2、企业上一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不低于 200 万元,
申报截止
未标明有效期
项目类型
企业资质认定类
适用地区
宝山区
官方来源
宝山区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认定管理办法(24年4月-无有效期)

🔗 原文出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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