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

数据来源:科新咨询

★★ 所得税优惠,适合技术服务类客户(与高企二选一)

📋 申报条件

1.在中国境内(不包括港、澳、台地区)注册的法人企业;2.从事《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(试行)》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,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;3.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%以上;4.从事《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(试行)》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%以上;5.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%。
主管部门
科技部、商务部、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、国家发展改革委
资助金额
None
申报截止
每年需重新认定
项目类型
A类
适用地区
国家级
官方来源
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.md

🔗 原文出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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