松江区产业创新集群试点认定管理办法

数据来源:科新咨询

每年发布申报通知,关注年度申报时间窗口

📋 申报条件

1.产业市场前景广阔、特色优势突出,具备一定的经济规模、创新能力和竞争力。;2.产业园区、经济小区申请集群试点,必须对产业的发展有愿景,对集群试点建设有科学性、前瞻性和可实施性的规划。;3.科技领军企业申请集群试点,必须具有一定的行业话语权和影响力,对所在地产业发展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,对集群试点建设具有科学性、前瞻性和可实施性的规划,对集群内企业必须发挥服务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。 第六条认定工作程序:;4.申报主体按照年度申报通知要求编制申请文件,经所在地政府批准,向区科委提出申请。;5.区科委按照《松江区产业创新集群试点评价指标体系》(附件)组织专家考核和评审。通过评审的,认定为松江区产业创新集群试点。集群试点期一般为两年,支持额度不超过项目投入经费的30%,且不超过2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。上述补贴按照认定后50%、验收后50%的比例划拨。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区科委负责产业创新集群试点的申报受理、组织认定和指导监督。 第八条产业园区、经济小区或科技领军企业负责集群试点...;6.项目打分分值高于80分(包括)的,则视为验收合格,则一次性全额拨付核定的专项扶持资金尾款;;7.项目打分分值60分(包括)至80分之间的,则视为验收基本合格。则一次性部分拨付核定的专项扶持资金尾款;;8.产业市场前景广阔、特色优势突出,具备一定的经济规模、创新能力和竞争力。
主管部门
区科委
资助金额
1.(二)项目打分分值60分(包括)至80分之间的,则视为验收基本合格。则一次性部分拨付核定的专项扶持资金尾款
申报截止
24年10月-29年10月
项目类型
综合政策类
适用地区
松江区
官方来源
松江区产业创新集群试点认定管理办法(松科委规〔2024〕3号)(24年10月-29年10月).docx

🔗 原文出处

科新咨询|16年专注上海科技项目申报
如需详细咨询,请联系我们:021-52965531

立即咨询 →